
治國、平天下
解決藥廠專利的理性感性衝突
2015-11-24 05:02
藥廠花了很多成本來研發新藥,追求利潤是正常的作法。
因此很理解新藥需要專利來防止其他藥廠模仿新藥。
只是專利藥一般也會很昂貴,關心人民的政府當然希望有別的藥廠生產較便宜的模仿藥推出。
只是如果強迫藥廠不能對新藥申請專利,藥廠會因沒有利潤可言之下便會放棄研發新藥。
理性與感性的衝突,經苦思之下,終於想出了解決方法:
建議所有藥廠不能對新藥申請專利,並容許仿製藥生產。
例如當藥廠A研發了醫治愛滋病的藥物,容許其它藥廠B,C等等,仿製藥廠A的醫治愛滋病藥物出售,只是藥廠B,C每當售賣出一粒模仿藥廠A發明的藥物,他們便要支付售出仿製藥物的3-5成利潤給藥廠A。
因為B,C沒有付出研發成本,因此它們大多能用較低價賣出藥物。
而藥廠A也沒有賠本,因為所有藥廠賣出的藥,A也能收取利潤,就算藥廠A不再花成本製造藥物,只靠B和C用成本製造模仿藥物出售也能收到利潤。
這做法可以因模仿藥的出現降低藥物的出售價錢,而且還會有吸引藥廠繼續研究新藥的本錢和動力。